《陕西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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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7-01 15: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省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设质量,提高行业项目经理队伍的素质。表彰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和全面质量管理中成绩突出的项目经理。规范全省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经理”是指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是工程建设企业的一个管理岗位。

第三条 陕西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项目经理是我省园林绿化行业项目经理的最高荣誉称号,每年评选一次。获得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可在个人资格评定职称评定时参考。陕西省风景园林协会负责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认证工作。

第四条   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评选范围及条件

第五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所属单位为陕西省风景园林协会会员单位的所有项目经理及外省园林绿化企业在本省已注册的企业单位等。

第六条 陕西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项目经理的申报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中取得优异成绩。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担任过两个(含)以上的大中型项目建设规模3000㎡,投资500万元(养护)的项目经理。

3、认真履行合同,圆满完成园林绿化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履行的各项条款,合同履行率100%,在工作中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取得明显的效果。

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间的关系,诚信服务、关心员工、团结同志,塑造项目管理良好的社会形象。

5、施工现场管理有序,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无重大事故。市场行为规范,施工手续齐全,无违法违规行为。

6、严格执行“四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   项目经理所承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

2、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3、三年内项目有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被投诉并查证属实的。

4、三年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八条   申报陕西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项目经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各会员单位可按《陕西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中第五、六条要求,进行申报工作。

2、申请者应认真填写《陕西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3、经所属单位负责人对申报材料核实签署意见后报送陕西省风景园林协会。

第九条   申报陕西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项目经理的材料应由以下内容组成:

1、陕西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2、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等证件复印件。

3、项目经理部成员表,及其相应的岗位证书、职称等证件复印件。

第四章   评审

第十条   由陕西省风景园林协会组织陕西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项目经理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审定。

第十一条   申报者应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如有违者将取消其资格。

第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委员在评审过程中要做到公开、公平、 公正。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三条   获得陕西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项目经理称号者,由陕西省风景园林协会颁发荣誉证书,并通报表彰。

第十四条 采取欺骗、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获得陕西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项目经理称号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称号,收回荣誉证书,三年内不得申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陕西省风景园林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4 年7月1日起实施。原《陕西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同时作废。


陕西省风景园林协会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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