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加入本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本会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1、单位会员是指:风景名胜区和园林绿化行业关理机构;风景园林协会单位;从事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绿化养护管理的单位,苗圃、花卉、盆景、奇石等生产经营或研究、教育、科研等企事业单位;其他社团; 2、个人会员是指:在风景园林行业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学者及长期从事风景园林工作者; 3、拥护本会的章程; 4、自愿加入本会; 5、热心行业建设,支持协会工作; 6、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表,加盖公章至协会秘书处; 2、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4、交纳第一年度会费; 5、由本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和行规行约; 2、关心本会工作,维护本会声誉和合法权益; 3、按规定交纳会费;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积极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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