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实施三项政策支持涉农企业发展2021-04-08 14:36来源:省自然资源厅浏览数:2次
省自然资源厅加紧实施三项涉农用地政策,开通涉农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采取跟踪督办等有力措施,加快项目用地组件报批,积极支持涉农企业发展。 在省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以“服务涉农企业 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季度恳谈会期间,省自然资源厅根据安康市推进乡村振兴调研情况和部分涉农企业提出的实际问题,向有关部门和企业详细解读了涉农用地相关支持政策。 此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已联合出台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提出畜禽水产养殖等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养殖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可以使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使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设施农业用地总面积的5%以内,最多不得超过10亩。 1月底,国家出台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鼓励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 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涉农用地政策,对涉及需要办理农业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农业产业用地,采取双周报告、台账管理和跟踪督办等有力措施,积极做好项目用地组件报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