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同意内蒙古阿拉善右旗九棵树国家沙漠公园等10处国家级自然公园新建和范围调整的通知2021-01-06 17:09浏览数:1次
林保发〔2020〕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级自然公园评审委员会2020年度评审会评审结果,经研究,我局同意内蒙古阿拉善右旗九棵树等5处国家沙漠(石漠)公园、内蒙古乌兰察布等4处国家地质公园新建,天津滨海国家海洋公园范围调整及更名(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评审意见,对上述10处自然公园的申报规划或建设方案修改完善予以督促指导。 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切实强化对自然公园建设的指导与监管,实行全过程有序管理,有效保护自然公园内的自然资源,不断提高自然公园管理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新建和范围调整的国家级自然公园名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 新建和范围调整的国家级自然公园名单 一、新建的国家沙漠(石漠)公园(5处) 内蒙古阿拉善右旗九棵树国家沙漠公园 内蒙古杭锦后旗沙海湖国家沙漠公园 湖北崇阳雨山国家石漠公园 广东乳源西京古道国家石漠公园 云南泸西白石岩国家石漠公园 二、新建的国家地质公园(4处) 内蒙古乌兰察布国家地质公园 浙江苍南矾山国家地质公园 福建寿宁官台山古银硐国家地质公园 海南石碌国家地质公园 三、范围调整及更名的国家海洋公园(1处) 天津滨海国家海洋公园 (原名天津大神堂牡蛎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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